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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

房产办证网上预约协议

1、网上预约服务的宗旨是“以人为本、提高效率”。
2、网上预约受理日期为申请提交后的第 3 个工作日到第 13 个工作日中的任意工作日。
3、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,填写双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信息,如提供的信息有任何错误或不实之处,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有权不予受理。
4、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严格按照法律规定、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房产登记;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没有到场的,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有权不予受理。
5、对于因自然灾害、电力通讯或其他设备故障事故,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未能履行的,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6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、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、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,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,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7、预约申请经审核后,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将电话通知申请人前往办理。
8、考虑到网站服务的稳定性,如果填写过程中连续20分钟没做任何操作,系统自动认为放弃预约。
9、本协议的解释权归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。